2011年 第 23 期
总第 591 期
总第 591 期
财会月刊(中)
改革与发展
【作 者】
朱永明(教授) 杨宇凤
【作者单位】
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 天津 300073 郑州大学管理工程学院 郑州 450001
【摘 要】
【摘要】企业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既要关注自身的利益,又要考虑社会利益,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促进社会进步。企业只有通过自主创新,真正发展壮大,才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进而更好地兼顾社会责任。本文利用层次分析法与模糊综合评判法相结合的方法,选取了7个构成要素作为主准则层,18个定量和定性指标作为次准则层指标,构建了基于创新视角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为评价企业社会责任提供一种新的思路与方法。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 创新能力 模糊综合评判法 层次分析法
一、引言
从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到瘦肉精喂养的猪肉,再到不久前的牛肉膏猪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的出现无不考问着企业的社会责任心。社会公众、企业管理者、学者把更多的目光聚焦到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履行上。
一般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最早是由英国学者欧利文·谢尔顿于20世纪20年代提出的。这一概念提出后,它的内涵也随着社会的发展处在不断变化之中。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学者都认可企业应承担社会责任。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提出企业不应该参与慈善活动,企业的责任就是为股东赚取利润。到目前为止,究竟何为企业社会责任,国际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一般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谋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以外所承担的促进社会发展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企业社会责任包括对股东的责任、对员工的责任、对债权人的责任、对合作伙伴的责任、对政府的责任、对环境的责任、对社会的责任和创新的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