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23 期
总第 591 期
总第 591 期
财会月刊(中)
理论与探索
【作 者】
何 苦 邵鹏斐
【作者单位】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成都 611130
【摘 要】
【摘要】本文利用博弈论分析了国有企业中普遍存在的隧道效应,即控股股东通过各种途径“掏空”上市公司、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文的博弈模型主要涉及动态博弈中的二变量模型,从数学的角度说明我国国有企业中控股股东“掏空”企业这种现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应得薪酬之间关系的内部机制,最后得出结论并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国有企业隧道效应 二元动态博弈 股权激励 公司治理
一、引言
传统的委托代理理论主要基于对英美国家上市公司的分析,这类公司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股权分散化,比如在美国,控股权达到5%的就可以称为控股股东。所以传统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第一类代理问题,即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也就是外部股东和公司管理层之间的代理问题。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剧,越来越多的新兴经济体在世界舞台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与此同时对这些经济体企业的研究也越来越兴盛。研究发现,新兴经济体公司所有权结构中有一个显著不同于英美公司的特点,就是几乎每个公司都有一个占据控制地位的控股股东。在这类公司占主导地位的代理问题往往不是第一类,而是第二类,即所有权与经营决策权分离所产生的控股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控股股东为了满足自身利益,倾向于构建“金字塔”结构,利用控制权和现金流权的偏离,“挖掘隧道”,掏空其控制的子孙公司。这种隧道效应已为许多实证研究所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