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22 期
总第 590 期
总第 590 期
财会月刊(上)
会计电算化
【作 者】
陈宗攀
【作者单位】
江苏警官学院 南京 210012
【摘 要】
【摘要】在经济犯罪案件侦查中,总是或多或少地使用查账技术来获取犯罪证据。电算化会计的普及在给传统手工会计系统带来巨大冲击的同时,也给经侦查账活动带来了诸多影响。侦查机关应当主动适应会计核算环境变化,注重手工查账和计算机查账相结合;拓宽查账范围,强化对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检查;综合采取侦查措施获取电算化会计资料并理清犯罪线索,固定犯罪证据。
【关键词】经济犯罪侦查 会计电算化 查账
一、会计核算环境变化给经侦查账工作带来的新问题
1. 查账对象发生变化。企业使用电算化会计系统处理财务数据,使得会计核算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从而也使经侦查账工作对象与此前不同。会计部门的组成人员从原来由财务、会计专业人员组成,转变为由财务、会计专业人员和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的管理人员及计算机专家组成。会计部门不仅利用计算机完成基本的会计业务处理,而且还利用计算机完成各种更为复杂的业务活动,比如销售预测、人力资源规划等。随着远程通讯技术的发展,会计信息的网上实时处理成为可能,业务事项可以在远离企业的某个终端机上瞬间完成数据处理工作,原先应由会计人员处理的有关业务事项,现在可以由其他业务人员在终端机上一次完成;原来应由几个部门按预定权限和步骤完成的业务事项,现在可能集中在一个部门甚至由一个人完成。这样,一旦有违法犯罪行为浮出水面,此前的手工会计系统可以从字迹辨认出责任主体,而会计电算化系统只能提供统一模式的输出资料,没有记录人的资料,无法从笔迹上辨认出记录人,责任追究的主体将难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