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22 期
总第 590 期
总第 590 期
财会月刊(上)
说法读规
【作 者】
刘 强
【作者单位】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日照 276826
【摘 要】
随着社会发展,企业重视人才战略,薪酬设计多元化,税后工资奖金如何计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征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9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等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国税发[2011]28号)对雇员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并由雇主负担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问题予以进一步明确:①明确了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②雇主为雇员负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款,是雇员所得,应并入雇员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照规定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③明确了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符合工资扣除条件的,可以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