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22 期
总第 590 期
财会月刊(上)
改革探索
谈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模式应用存在的问题

作  者
邓英飞

作者单位
黄山学院 安徽黄山 245041

摘  要

     【摘要】本文针对目前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模式应用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从完善我国房地产价格体系、降低公允价值执行成本等几个方面就完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模式的应用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模式   后续计量

      一、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模式应用中的问题
  1. 准则的指导思想和执行成本问题。《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CAS3)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因此,从会计准则的指导思想看,成本模式为首选模式,而选择公允价值模式须“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由于企业会计人员水平有限,一般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投资性房地产价值做出评估,以此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评估费用对企业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因此,执行成本问题也成为企业选择公允价值模式的影响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