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20 期
总第 588 期
总第 588 期
财会月刊(中)
理论与探索
【作 者】
王 琴 李长青
【作者单位】
上海商学院 上海 200235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 南京 210044
【摘 要】
【摘要】本文主要论述会计职业判断是会计的本质属性,是会计实务的核心;会计准则为会计主体提供了职业判断的空间;会计监管部门对会计准则的制定、会计职业判断的合理性负有监管责任。会计准则是博弈的结果,会计职业判断是会计主体有意识地选择的结果,会计监管有制衡博弈和监督会计主体进行选择的职能。
【关键词】会计职业判断 会计准则 会计监管
会计职业判断是会计的本质要求,是会计准则的原则导向下的产物。经济业务的不确定性和会计原则的确立为会计职业判断提供了依据,判断是会计主体根据经济业务发生的客观环境,结合自身的知识、能力、经验等多种要素对会计事项的属性所作出的结论。会计职业判断的客观与公正为信息使用者提供了真实、有用信息的保证。作为公共产品的会计信息,其真实与有用是以规范为前提的,而规范的执行必须有监管作保证。三者间的逻辑关系是:会计监管决定或影响会计准则制定的质量,会计准则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规范,会计职业判断是会计准则有效执行的保证。会计准则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基石,是会计职业判断的标准;会计职业判断是会计准则正确执行的手段;会计监管负有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的责任。会计职业判断是对不确定的经济事项进行的判断,随着经济业务的不断创新,不确定性越来越大,经济业务不确定性越高,对会计职业判断的要求就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