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17 期
总第 585 期
财会月刊(中)
借鉴与参考
我国发行巨灾债券之可行性探讨

作  者
许卉冰

作者单位
武汉大学金融学院 武汉 430072

摘  要

  【摘要】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但至今尚未建立起巨灾保险体系。本文结合我国目前实际情况,指出开发巨灾债券是发展我国巨灾保险的必由之路,对我国发行巨灾债券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巨灾风险   巨灾债券   风险证券化   巨灾保险

  目前我国巨灾风险的绝大部分损失由政府财政负担,而本应发挥关键作用的保险业实际赔偿损失所占的比例非常低。我国每年在政府预算中预留的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资金是有限的,若出现超预算必定有很大的风险,会减少对其他经济建设项目的投入,对相应的产品和劳务的需求产生负面影响,不利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若采取增加税收或取消减税计划的措施,通过向银行透支,增加发行货币筹集资金,则意味着将负担转嫁给企业和公众个人,这会抑制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尽快建立适合我国的救灾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巨灾所需资金的最佳融资方式
  随着全球巨灾发生的频率和损失幅度大幅上升,国际保险市场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赔付压力,一次巨灾事件造成的损失可能就是一个天文数字。目前的巨灾损失在金额上已经超过了保险人和再保险人的偿付能力,传统的保险体制无法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于是国际保险业将目光投向了容量更大、实力更强的资本市场,提出运用将巨灾保险风险证券化这一新型风险管理手段,以期通过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深层次的融合来共同应对巨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