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10 期
总第 578 期
财会月刊(上)
商榷意见
对《存货盘盈盘亏核算相关问题探讨》一文的异议

作  者
荣树新

作者单位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长沙 410151

摘  要
    《财会月刊》2010年第34期刊登了李瑞兰同志的《存货盘盈盘亏核算相关问题探讨》(简称《李文》)。读后,笔者深受启发,同时认为有三个问题值得商榷。
  一、计划成本核算法下存货盘盈是否结转成本差异
  《李文》认为,《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简称《指南》)没有提及盘盈存货是否结转成本差异,并且提出,为了保证盘盈盘亏存货会计处理的一致性,体现计划成本法的实质,同时满足《指南》关于“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反映盘盈盘亏存货实际价值(实际成本)的规定,盘盈存货也应结转成本差异。
      笔者认为,《李文》对《指南》的理解存在偏差。《指南》附录提到:盘盈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生物资产等,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消耗性生物资产”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并没有继续补充说明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结转成本差异,相反,盘亏则有类似的补充说明,因此足以认定:盘盈存货不需结转成本差异。实际上,盘盈存货不结转成本差异是为了简化核算。虽然盘盈存货结转成本差异会使会计信息比较准确,但其会计处理繁琐,体现在反复借、贷“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方面。盘盈存货不结转成本差异,虽使会计处理结果不太准确,但不至于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因为差异额非常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