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5 期
总第 573 期
总第 573 期
财会月刊(中)
理论与探索
【作 者】
谢获宝 陈玲 尹欣
【作者单位】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摘 要】
【摘要】本文对财务报表收益确认模式三个阶段即早期经济收益确认模式、传统会计收益确认模式和目前综合收益确认模式加以梳理,认为综合收益确认模式的提出是为了满足现实环境下会计目标的需要,在传统会计收益确认模式的基础上引入经济收益的思想,是对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进行权衡之后所做出的现实选择。
【关键词】会计环境 会计目标 收益确认模式 综合收益
2009年6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首次提出了综合收益的概念,要求在利润表中增列“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并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综合收益列报规则的明确,标志着我国财务报表的列报工作开始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表明我国会计准则在财务报表列报方面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本实现实质性趋同。从会计的发展过程来看,财务报表的收益确认模式(为表述简便,本文中的收益确认模式涵盖收入确认、计量和报告等方面)依次经历了早期经济收益确认模式、传统会计收益确认模式和目前综合收益确认模式三个阶段。本文拟从制度变迁的角度梳理这一过程,并剖析引入综合收益确认模式的理论依据和新时期会计职能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