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10 期
总第 578 期
财会月刊(上)
审计园地
注册会计师履行保密义务的相关问题分析

作  者
蒋品洪

作者单位
浙江东阳荣东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浙江东阳 322100

摘  要

      【摘要】注册会计师履行保密义务是获得委托人和被审计单位信任的前提。为了更好地指导注册会计师履行保密义务,本文对保密义务的内容进行了阐述,探讨了注册会计师发现被审计单位违法犯罪行为时如何履行保密义务,研究了注册会计师接受不同单位审计委托或者接受不同人委托对同一单位执行不同鉴证业务时如何处理利益冲突。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   审计   保密   利益冲突

      注册会计师保密义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在执行业务(本文以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为例)过程中获知的被审计单位信息有义务予以保密。《注册会计师法》第19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1号——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第5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履行保密义务,对职业活动中获知的涉秘信息保密。”注册会计师保密义务既是法定义务,也是一项重要的道德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