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08 期
总第 576 期
财会月刊(中)
借鉴与参考
浅析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的形成和治理

作  者
刘建阳

作者单位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福州 350003

摘  要

  【摘要】“小金库”久治不愈顽症已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议论。本文列举了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的存在方式和特征,剖析了 “小金库”形成的主客观原因,并从使“小金库”设立者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这三方面提出治理对策。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   小金库   治理对策

   国家三令五申严禁私设“小金库”,但“小金库”问题仍然屡禁屡犯。1998 ~ 2006年上半年,全国审计机关共查出“小金库”金额1 406亿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730亿元,占52%,已成为私设“小金库”的重灾区。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是如何形成的,怎样从根本上进行治理,本文特对此进行剖析。
  一、“小金库”的存在方式
  1. 收入未按规定入账设立“小金库”。一是资产出租、处置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即将闲置的房屋、场地、设备等进行出租、处置取得的收入不入账;二是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即将经营服务性收入变相划转不入账;三是投资收益未纳入规定账簿,即以对外投资或联营的名义转出资金、资产,然后从接受资金、资产受益方收取投资收益不入账;四是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取得收入不入账,即利用手中掌管的权力对管理对象收取规定之外的费用不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