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02 期
总第 498 期
总第 498 期
财会月刊(中)
理论与探索
【作 者】
张子健 孙 静 王 樊
【作者单位】
九江学院 江西九江 332005
【摘 要】
【摘要】本文以江西省16家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为例,对其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状况逐一探讨,发现上市公司并没有切实执行现行会计准则,影响了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决策。因而提出了几点建议,以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信息披露。
【关键词】上市公司 关联方交易 信息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简称“关联方披露准则”)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做了修订,尤其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本文以江西省16家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为例,对其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状况进行了初步分析。
一、关联方关系的披露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通常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就关联方信息进行了较为详尽的披露。这无疑体现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满足信息使用者对关联方交易信息的需求。
1. 对关联方关系的理解。关联方关系分为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和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样本公司具体披露状况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