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02 期
总第 570 期
总第 570 期
财会月刊(中)
理论与探索
【作 者】
钟黄聪
【作者单位】
湖南电信益阳分公司 湖南益阳 410007
【摘 要】
【摘要】我国企业在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方面未取得实质性进展,部分原因在于我们对会计信息失真的理论研究存在不足,具体体现为对会计信息失真的定义和分类的研究存在不足。因而本文从信息的哲学定义出发,重新定义会计信息失真,并从会计信息流转的角度,对会计信息失真做出新的分类,为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提供借鉴。
【关键词】会计信息失真 信息过滤 信息曲解 信息披露质量
一、传统观点及其局限性
对于会计信息失真的定义,目前主要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未能真实地反映会计主体经济活动的客观事实。这种观点的缺陷在于,会计信息失真固然是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反面,但对如何定义“真实性”并没有说明,因而不具备对实践的指导意义,只不过是自身解释自身而已。
第二种观点认为,衡量会计信息是否失真,应该看会计信息是否准确地反映了会计域秩序。该观点认为由于会计域秩序会因其所处的环境和主体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因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相对的。该观点的缺陷首先在于以偏概全,因为并不是所有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都是相对的,对于原始凭证等会计信息,其真实性并不会随会计域秩序的改变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