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11 期
总第 579 期
财会月刊(中)
理论与探索
上市公司可转债发行动机分析——基于风险评估假说的实证检验

作  者
徐耿彬 刘星河

作者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武汉 430074

摘  要

      【摘要】本文基于风险评估理论,利用线性回归法和Logistic回归分析法对在2006年5月6日至2010年7月31日期间发行过可转债的公司进行实证研究,结果显示:公司规模、盈利能力、经营风险以及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对公司是否选择发行可转债的影响较大;而资本结构对公司融资方式的选择影响较小;企业的成长性、收益质量、财务风险以及现金流量状况对公司融资方式的选择影响不显著,这一结果表明,可转债发行的风险评估理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关键词】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债动机   风险评估理论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近几年在我国取得了较快的发展,成为上市公司主要的再融资方式之一。国内学术界对上市公司选择发行可转债的研究主要是基于权益融资假说、连续融资假说和信息不对称理论。而国外学术界除了以上理论,还有风险评估理论、税收优势理论等,因此有必要从风险评估理论的角度研究可转债的发行问题。
  风险评估理论最早是由Brennan和Schwartz于1988年提出来的,他们认为当公司具有较高的运营风险和财务风险时,其股票价格的波动幅度增大,由于股票价格波动越大使得该可转债对于标的股票价值超过执行价格的可能性越大,因而会进一步影响可转债中转股权的价值,由此可以看出,发行可转债风险要比发行其他证券小得多。而在他们提出该理论之前,Wayne Mikkelson(1980)通过实证研究证明高资产负债率、高业绩增长的公司更愿意发行可转债,Donald Chew(1987)则证明公司规模越小、成立时间越短,其业绩增长越快,其收益的波动越大,越趋向于发行可转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