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07 期
总第 503 期
总第 503 期
财会月刊(上)
审计园地
【作 者】
李孝林 王 锐 蔡 妮
【作者单位】
重庆工学院 山东烟台建文学院 重庆工学院
【摘 要】
【摘要】 本文以审计的定义为出发点,运用系统论阐述了对审计职能、本质和目标的新看法。
【关键词】 审计 职能 本质 目标 系统论
审计是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的机构和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检查、评价的一种监督活动。笔者拟运用系统论对审计职能、本质和目标进行阐述。
一、审计职能
系统论认为,系统的功能是指系统整体与外部环境相互联系时所能表现出来的特性和能力。审计的职能即审计的功能,它是连接审计本质与目标的纽带,指审计能够做什么,是审计工作本质的体现,因而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客观性。也就是说,无论我们如何将审计进行分类,其职能都是唯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