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04 期
总第 500 期
总第 500 期
财会月刊(上)
说法读规
【作 者】
王学军
【作者单位】
北京
【摘 要】
测度企业研发费用强度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重要环节之一。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简称“362号文”)对需要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的一些测度指标做出了具体规定,这其中就包括对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构成项目的详细规定。按照362号文的要求,企业应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具体包括八大要素。
一、人员人工
362号文规定,人员人工是指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人员(也称研发人员)全年的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界定人员人工,首先必须明确其消耗主体即研发人员的构成。企业研发人员主要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研究人员,是指企业内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关键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计算机程序,进行实验、测试和分析,为实验、测试和分析准备材料和设备,记录测量数据,进行计算和编制图表以及从事统计调查等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熟练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