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4 期
总第 364 期
财会月刊(综合)
借鉴与参考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变迁的方向

作  者
杨郊红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摘  要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是在借鉴西方各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的,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雏形阶段、成型阶段和调整改进阶段,每个阶段具有不同的特点。本文拟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变迁的方向作以下研究。
  一、 三个阶段的划分
  1.信息披露制度雏形阶段。
      这一阶段的时间跨度为1990年上海市政府出台《上海市证券交易管理办法》到1993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公司法》。经过3年时间的努力,我国形成了信息披露制度的初步框架:《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等——交易所制定的上市规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