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01 期
总第 355 期
财会月刊(综合)
经济与管理
公司价值与风险管理

作  者
高天宏

作者单位
兰州商学院

摘  要
      一、公司价值最大化
  公司的类型很多,按不同的标准可作不同分类。一般可分为两种:一种为上市公司,另一种为非上市公司。本文特指上市公司。中外学术界关于公司目标的问题一直争议较大,现在主要集中于两种:公司理论主张以利润最大化为公司目标;而近年来蓬勃发展的财务理论则主张以价值最大化为公司目标。公司目标关系着财务管理工作全局,而一切财务管理工作又都是为了扩大公司价值。
  价值最大化的“价值”是指公司未来的预期收益,也即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化价值。公司有许多利益关系人,如债权人、股东、管理者等,但公司价值通常是指股东权益价值,股票价值则是股东权益价值的衡量指标。追求公司价值最大化目标,意味着追求股东权益价值的最大化。学术界对此的看法是:第一,价值最大化考虑了风险因素,利润最大化则没有,但两者是可相容的;第二,在追求公司价值最大化的过程中,公司管理人员(包括风险管理人员)的风险决策,有可能背叛股东利益,但仍无损于价值最大化的目标;第三,公司各利益关系人对风险的态度并不一致,因此各利益关系人的风险管理决策也不尽相同。由于价值最大化目标考虑了风险成本因素,则对解决公司各利益关系人之间的冲突,较能提供一致性的基础。因此,在风险管理中论及公司目标时,财务理论学者偏向以“价值最大化”作为公司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