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12 期
总第 386 期
财会月刊(会计)
改革探索
对我国预算会计引入权责发生制的思考

作  者
杨 柳 吴泗宗(博士生导师)

作者单位
同济大学

摘  要
      当前世界各国都在进行公共管理方面的改革,其中十分重要的一点是实行权责发生制预算。权责发生制预算不仅是深化财政管理与预算改革的一部分,而且权责发生制预算将逐步成为今后一个时期各国预算编制以至政府会计改革的主流趋势。一些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进行权责发生制预算改革的实践对我国预算管理改革有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虽然目前我国的预算会计仍以收付实现制基础为主,但局部性地引入权责发生制也是可行的和必需的。
      一、目前我国预算会计改革中完全引入权责发生制的条件尚未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