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19)》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9年2月15日
税委会公告〔2018〕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19)》,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对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19)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12月2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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